“红牛”商标之争即将落幕!但背后的意义更重要

  红牛商标内战已经持续三年,这个故事还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   红牛起源于泰国,发明者是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而泰国天丝也是红牛商标的拥有者。许书标一直积极将红牛推向国际市场,然而在进军中国时,由于产品分类

  红牛商标内战已经持续三年,这个故事还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

 

  红牛起源于泰国,发明者是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而泰国天丝也是红牛商标的拥有者。许书标一直积极将红牛推向国际市场,然而在进军中国时,由于产品分类目录中没有功能饮料一项,红牛没拿到政府审批,最终功败垂成。

 

  两年后,许书标认识在泰国从事房地产的严彬,两人一拍即合之下,成立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也就是红牛中国。与此同时,严彬成功拿下了红牛的中国市场代理权,在他的推动下,红牛在中国市场渐站稳脚跟。

 

  许书标去世后,子女许馨雄等不满自家红牛品牌成为他人赚钱工具。2016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许书标与严彬签订合作协议时,合作期限仅有20年。然而,严彬却坚称,经营期限达到50年。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

 

  经过近4个小时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此案是其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五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分别于5月15日和5月27日就案件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

 

  本次庭审,各方当事人围绕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据了解,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在国内法院有多起,在泰国也有,当事人之间围绕中国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控制权、合资期限、商标、公司利益、股权产生了争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分析说,本案是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的第一件案件,涉及到中外当事人。纠纷的妥善处理,对于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和审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这对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国企业“走进来”,都有很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股权问题上,大家应当遵守所在国的国内法,遵守各国关于公司管理登记的规定,这样就能避免事后带来纠纷和损失,所以这个案件的意义非常重大。

 

  去年年底,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涉及日本、意大利、泰国等国家当事人在内的第一批案件,目前已有部分案件进行了庭前会议、询问等程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求也随之增多,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不仅顺应了国际法治发展的时代潮流,而且通过其公正、专业、便利且低成本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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