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将贵州茅台再次推至舆论的风口。
近日,因所购“50年陈年茅台”实则由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将贵州茅台告上法庭,指其涉嫌销售欺诈、虚假宣传。
中新经纬走访发现,目前市场上打着“年份”概念的白酒产品比比皆是,包括古井贡酒年份原浆、30年青花汾酒、西凤酒10年陈酿等。有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这些所谓的“年份”白酒,大多是由基酒勾兑而成,并非消费者所理解的储存了10年、30年、50年等。
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建议,白酒行业应尽快规范“年份”概念,形成统一的年份酒标准,龙头企业更要起到带头作用,推动行业立法。
一纸诉状,将贵州茅台再次推至舆论的风口。
茅台年份酒惹争议
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底,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茅台酒酒龄的案件,原告是一名律师,被告是贵州茅台。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月17日,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花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两瓶,不久后他发现购买的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于是,邢连超便以虚假宣传等为由,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邢连超称,消费者一般认为“50年陈年茅台”,就是指生产出来的酒在容器中贮存达到50年,而不是用15年的基酒勾兑。虽然目前白酒行业尚未有具体陈年酒的标准,但用15年基酒勾兑冒充50年陈酒、30年陈酒,便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
不过,贵州茅台却表示,陈年茅台酒是指“酒龄不低于15年,并经勾兑而成的贵州茅台酒”,符合国家标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内相关规定,公司曾通过茅台酒自营店、网站等渠道对酒龄进行明确介绍,从未宣称过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储藏年限达到30年、50年,不存在销售欺诈、虚假宣传一说。
而之所以会以15年、30年、50年为划分标准,贵州茅台方面称是为了使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口感等有明显区别,“许多长期喝陈年茅台酒的消费者,即便不用看包装,都能准确喝出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
不过,原告方并不认同茅台方面的这一说法:什么样的勾兑比例才能被视为陈年酒?是否只要有一滴基酒,就可以标注为相应年份的陈年酒?
“既然他说他的年份酒是用15年以上的基酒勾兑而成,那么这个‘以上’到底15年、16年,还是50年?勾兑比例是多少?50年茅台酒、30年茅台酒又是如何划分的?我觉得茅台方面应该向消费者说明其年份酒勾兑的一个大体情况。”6月11日下午,邢连超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他希望在下一次开庭时(初步定于6月27日),贵州茅台能够提供所售年份酒的基酒储存记录、勾兑比例以及年份划分标准等相关材料。
据了解,在5月底的庭审中,邢连超就曾要求贵州茅台方面提供一些证明材料,不过对方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上一次,我可能提到了具体的工艺流程,他们觉得是‘商业机密’,不便提供。但是,基酒储存记录、年份划分标准这些就不能再说‘商业机密’了吧?”邢连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贵州茅台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6月10日,中新经纬就上述案件向贵州茅台发去采访函,然而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其回复。
业内人士:行业应尽快规范“年份”概念
50年茅台竟只有15年酒龄?该消息一经传出,网友议论纷纷:
@哪有猫腻:难道不是误导消费者?
@用户5618594453:我就认为是30年、50年的。
@hoter :都知道的,并不代表就合法,这本身就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周哥的弟弟:第一、消费者并不知道你们所谓的潜规则;第二、标签上面写的50年,显然有误导的嫌疑,我觉得应该说清楚。
中新经纬走访发现,目前市场上打着“年份”概念的白酒产品比比皆是,包括古井贡酒年份原浆、30年青花汾酒、西凤酒10年陈酿等。有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这些所谓的“年份”白酒,大多是由基酒勾兑而成,并非消费者所理解的储存了10年、30年、50年。
“比如包装上写的陈酿30年,并不是说这瓶酒里面所有的内容物都是储存了30年,而是指这瓶酒是用陈酿30年的酒勾调出来的。”该业内人士说。
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也提到,基酒勾兑目前是白酒行业的一种普遍操作,绝大多数酒企所售年份酒都是这么来的。“白酒勾兑是一种正常的酿造工艺,年份基酒多用于调味酒,不能直接饮用。但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将年份酒概念与勾兑酒概念混淆了,不仅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蔡学飞指出,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年份”概念主要由白酒厂家进行解释,和消费者认为的年份酒存在较大偏差,“消费者口中的年份酒多是指酒体的存储年份,但是酒企对于‘年份’的定义,既有酒体年份论,也有基酒年份论、窖池年份论等。而消费者对于年份酒的认知,实际上并不符合企业的年份标准。”
蔡学飞称,在年份酒的销售过程中,白酒厂家确实存在利用消费者认知的情况。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也认为,产业端对年份酒的解释,与消费端理解的年份酒具有明显差异,“概念认知的不同,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对此,蔡学飞建议,白酒行业应尽快规范“年份”概念,龙头企业更要起到带头作用,推动行业立法。
事实上,早在2006年,中国酒业协会就曾着手白酒年份酒标准研究,但至今仍未有实质性成果发布。在蔡学飞看来,白酒年份酒标准之所以“难产”,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白酒具有严重的地域性限制,与地方权益直接关联;另一方面,白酒品类复杂,难以达成品类共识。“此外,相关标准的出台势必会涉及到部分酒企的既得利益,这也是白酒年份酒标准很难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中国酒业协会一直在推动白酒年份酒标准研究,但是由于缺乏强制性以及对于酒企的约束力,在某种程度上只能说是一个建议。如果由行业龙头企业集体来推动,肯定有利于规范年份酒,但是从长远来看,还是需要国家法律层面的强制推动与引导。”蔡学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