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酒类6类食品18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通报显示,克拉玛依市盛势工贸有限公司纯净水厂生产的魔力康饮用纯净水检出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饮料(纯净水)产品中亚硝酸盐指标超标主要原因是放置时间过长。如果存放过久或保管不当,细菌大量繁殖,也可把硝酸盐还原转化为亚硝酸盐。另一个原因是生产商使用氯气来消毒,利用氯气(实际上是次氯酸)的氧化性来杀灭水中的微生物,但氯气能将水中的有机胺类氧化为亚硝酸盐,却不能将亚硝酸盐进一步氧化为硝酸盐。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可将血液中的低血红蛋白氧化成高血红蛋白,且在酸性条件下(如胃液中)易与胺类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亚硝基化合物是最主要的化学致癌物之一,一次性食用过多或者误用亚硝酸盐均可引起急性中毒。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新疆新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火锅牛油,该样品检出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可能导致肠胃不适症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8期) 2019年 第45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8期) 2019年 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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