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盐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基本完成

11月5日,长沙市市本级食盐安全监管职能交接顺利完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承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及盐政执法职能。至此,按照《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5.22”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全省14个市州食盐安全

 11月5日,长沙市市本级食盐安全监管职能交接顺利完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承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及盐政执法职能。至此,按照《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5.22”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全省14个市州食盐安全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92个县市区已明确食盐安全监管职能由本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标志着湖南食盐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工作基本完成。

 

自今年7月以来,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以食盐定点生产经营企业重新核发证和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按照“搭班子、建体系、打基础、明职责、强监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食盐安全监管职能职责。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改革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职能交接专项督查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公平带队赴省内7个市州、7个县市区实地指导食盐安全监管职能划转。二是定期开展调度。人事部门对食盐监管职能交接工作做到“一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实时督导市、县食盐监管职能划转。三是以整治促职能落地。以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对涉食盐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办案,以此促进各级食盐安全监管职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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