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王先生喝得尽兴时,正准备打开第四瓶啤酒,竟发现酒中漂浮着水母状的异物,大家的兴致当即被打断。事后,啤酒厂商表示愿意作出补偿,但刘先生对该品牌啤酒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及态度并不满意。事发5天后,双方才达成一致。
啤酒里飘“水母”
7月11日晚,王先生和几个朋友在清江浦区徐家湖路一家饭店聚餐。席间,他们喝的是雪花啤酒,喝到第四瓶时,发现瓶中的酒不对劲。“正常啤酒颜色是黄色的,很透明,但这瓶啤酒里飘着其它东西,晃动酒瓶,像水母一样,只是颜色不是白色的,有点发黑。”16日上午,王先生说,他和朋友们心一惊,没敢再继续喝。另外,王先生还发现,已经喝光的一瓶啤酒的酒瓶内壁上也粘附着黑色异物,令众人顿时恶心不已。
当时,王先生叫来饭店服务员,要求给个说法。“店家说这个不归他家管,需要找供酒商。”王先生无奈地说。后来,朋友就拨打酒瓶上印着的厂家400客服电话,但因时间太晚,电话没有拨通。
17日上午,记者看到了王先生当晚从饭店带回来的那瓶啤酒。瓶身颠倒过来后,能看见一片小指甲盖大小的黑色絮状物在瓶里漂浮,瓶内壁上还要几个黑色点状的粘附物。啤酒瓶身上印有该啤酒的生产日期——2019年5月23日,保质期为180天,并没有过期。
赔偿事宜一拖再拖
7月12日下午,王先生又拨打雪花啤酒的400客服电话。反映情况后,雪花的淮安工作人员很快和他联系。“有三个雪花啤酒的工作人员打我电话,都问我想怎么解决?我当时就不是很舒服,应该他们表明态度怎么解决。我要十几二十万,他们能赔吗?”王先生说,由于气愤,他没有回复这些人的电话。更让他气愤的是,一连四天过去了,对方也没有任何人给个说法。
7月15日,因担心时间拖得太久,这事就被拖过去了,王先生又拨打了400客服电话。很快,又一名雪花啤酒工作人员给王先生打来电话。“虽然她表示愿意赔偿,但态度不是很好,我们没谈成。”王先生告诉记者。
7月16日下午2点多钟,记者正在采访王先生时,一位雪花厂家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表示会与淮安的代理商一起前来与他面谈。电话中,该工作人员透露,王先生的朋友将此问题反映到了相关部门。王先生分析,可能是迫于压力,厂家才一反常态。
7月16日下午4点多钟,雪花厂家和淮安代理商的几名工作人员与王先生会面。起初,厂商愿意补偿几箱啤酒,但被王先生拒绝。后经协商,厂商赔偿王先生2000元钱,那瓶飘着“水母”的啤酒被王先生“送还”。
新闻链接
律师: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淮海晚报法律顾问卞恒亮律师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