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6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汇龙镇克明村查获近30吨涉嫌未取得批发许可的食用盐和5吨多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分装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
当天上午,启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启东市公安局、检察院前往位于汇龙镇克明村(原克明砖瓦厂东侧、汇合公路西侧)的某批发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该批发超市有两间仓库,其中一间仓库内,4名工人正在定量分装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在另一间仓库,检查人员发现,存放有近30吨食盐,食盐包装袋上标注着“鲁晶精制盐”“永健海藻碘精制盐”等字样。
该批发超市负责人盛女士表示,供应商送货时向她出示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当问及盛女士是否有进货票据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时,当事人未能提供。
食用盐是不可或缺的日用品,为规范盐业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盐消费安全,国家对食用盐的批发经营有明确规定。
启东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姚金辉表示,当事人涉嫌从事无证经营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同时涉嫌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下批发食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
目前,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涉嫌从事无证经营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及其工具设施,和涉嫌未取得许可从事批发的食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