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近期,安泰楼、揽季、舒友海鲜、四海一家等福州10家知名酒楼居然都因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而收到罚单。7月15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这10家酒楼采购的食品原料大多因氯霉素项目不合格,均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00元。
其中8家餐饮企业栽在水产品氯霉素项目不合格上。经查,福州安泰楼餐饮有限公司从福建超大鑫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闽侯县南通分店购进5公斤海蚌,涉案批次海蚌经检验,其检验样品中的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是一种高效广谱的抗生素,我国规定在所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氯霉素,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对身体有害。2019年5月24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安泰楼违法所得550元,处罚款5000元。
福州市揽季餐厅从福州市马尾区薛命金活鲜商行采购的油蛤经抽检,其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5月21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没收揽季餐厅违法所得1372元,处罚款5000元。
福州四海一家餐饮休闲有限公司采购的油蛤经抽检,氯霉素项目不合格。经查,四海一家公司未对油蛤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收集。5月21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酒楼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款5000元。
福州舒友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采购的贵妃蚌(购进日期:2018-12-23),经初检和复检,氯霉素项目不合格。调查中,舒友海鲜大酒楼未能在有效期限内提供不合格贵妃蚌的有效合格证明文件。5月24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舒友海鲜大酒楼违法所得633元,处罚款5000元。
福清市金榕大酒店于2019年1月28日、29日两日从无法说明来源处共购进40.3斤小象蚌。经抽检,该批次小象蚌氯霉素项目不合格。金榕大酒店采购小象蚌时,未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属于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5月31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责令金榕大酒店改正,并给予警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22.5元,并处罚款5000元。
莆田市太古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从福州市仓山区福新华水产品店购进6.3斤油蛤。该批次油蛤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合格。该公司在采购涉案油蛤时,进货台账未如实记录供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6月24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餐饮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8.8元,并处罚款5000元。
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渔家乐酒楼所采购的食品原料油蛤经抽样检验,氯霉素项目不合格。6月19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该酒楼处违法所得582元,并处罚款5000元。
连江县金种子饭店所采购的角螺和虾菇,经检验,均是氯霉素项目不合格。金种子饭店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也未保存相关凭证。6月24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该饭店违法所得339.6元,处5000元罚款。
还有2家餐饮企业则因采购的粉干、鸡蛋出了问题。福州市鼎焰餐饮店采购的粉干经监督抽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鼎焰餐饮店能提供了粉干供应商经营资质材料及进货凭证,但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材料。2019年5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没收鼎焰餐饮店违法所得10元,处罚款5000元。
福清市朵韵轩酒楼于2019年1月25日以9元/公斤的价格从无法说明来源处共购进5公斤涉案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酒楼在采购鸡蛋时,未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属于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6月6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朵韵轩酒楼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