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总有人利欲熏心,毒杀它们,并将带毒的狗肉制作成食物出售给消费者。7月26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食品案件。
警方调查发现,去年8月到10月间,来自连云港的任某和王某采用弓弩发射含有琥珀胆碱的毒镖,在启东市汇龙镇射杀狗并将其贩卖到安徽舒城的张某处。张某从任某、王某以及其他人手上,共收购狗10吨,张某随后将这些狗转卖给马某,获利近14万元。马某作为经营者又将这些狗制作成熟食销售给消费者。琥珀胆碱是被公安部列入剧毒名录的物品,在2015年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去年10月份案发后,4人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检察方认为:琥珀胆碱本身是一种剧毒物品,肯定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这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从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中的张某一直以不知道收购的是毒狗为由,与公诉方进行辩论。然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终于认清自己犯下的错误。
此外,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四名被告的行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对张某和马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他们承担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赔偿金预估高达百万元。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