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天津宝宝年代餐饮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8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处罚决定书津市场监管和罚【2019】76号,公布关于天津宝宝年代餐饮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2019年1月7日,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8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处罚决定书津市场监管和罚【2019】76号,公布关于天津宝宝年代餐饮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2019年1月7日,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函,反映当事人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外卖平台网络经营冷食类食品,以上行为满足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构成要件。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罚款。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宝宝年代餐饮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

天津宝宝年代餐饮有限公司

91120101MA06B9CL57

91120101MA06B9CL57

吕由嘉

津市场监管和罚【2019】76号

2019年1月7日,我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函,反映当事人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外卖平台网络经营冷食类食品,以上行为满足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构成要件。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1000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罚(没)款代收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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