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2018年,全省5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0%,劣V类断面比例为2%,城市饮用水达标率为96.3%。
河流水质总体向好 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123座
报告显示,今年1-6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改善3.5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9个百分点。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Ⅳ类,汉、丹江水质持续优良,确保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
去年,我省系统推进重点防治工作,开展了88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的整改。依法取缔关闭工业企业30家、旅游餐饮20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2家,整治排污口322个、交通穿越项目51个。全省26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24处。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12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6万立方米/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闭搬迁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3600多个,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1198个。
我省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照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万余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9200余家,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部分断面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水案件29件,省检察院对全省55处重要湿地开展监督。
城市雨污混流普遍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报告指出,虽然我省河流水质总体向好,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城镇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城市建成区管网建设相对滞后,雨污混流现象普遍。全省城市(县城)仍有2636公里为雨污合流管网,占污水管网总长度的17.9%。临街小餐饮仍存在泔水随意倾倒情况。绝大多数市县污泥处置仍采用卫生填埋方式,技术路径单一。全省12个县未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重点领域水污染方面,有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排偷排时有发生。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农田未退耕、垃圾随意倒、生活污水未得到规范处置等问题。全省建成区还有两处黑臭水体尚未完成整治,有的整治后的黑臭水体容易出现反弹。
农村水污染方面,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围城”、污水乱排等现象尚未根本改观。全省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仅有1/3,有的设施因资金短缺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建成后不能正常稳定运行。禽畜养殖问题凸显,直接影响水质安全。(刘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