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九沙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兴特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老板咸蛋黄海苔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市衢江区昇奇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许昌长葛坤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腿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龙游素娥烧酒坊加工自制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鹿城区松台眉眉咸菜摊销售的咸萝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不得使用。高粱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限量为0.15g/kg。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余姚桐江桥菜市场胡美红淡水产摊销售的虾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为余姚桐江桥菜市场王荣新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 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117.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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