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衡水桃城区一经营户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排查中,发现衡水某商贸公司销售的进口水果未按要求进行报备,且当场不能提供所销售进口水果的进货票据、“一单三证”等相关手

  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排查中,发现衡水某商贸公司销售的进口水果未按要求进行报备,且当场不能提供所销售进口水果的进货票据、“一单三证”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注册登录“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并录入食品相关信息。执法人员当即告知其在做完环境和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拒不配合并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李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特别提示

 

  河北省冷链食品经营实行“首站赋码”管理,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电子追溯码,并实行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我们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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