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组织开展“四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专项检查

  近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执法人员成立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四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专项检查,对高风险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督促食品

  近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执法人员成立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四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专项检查,对高风险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安全“闸口”,拧紧食品安全“阀门”。

 

  此次专项检查是落实省局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表现,也是巩固提升食品药品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专项检查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条件状况、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贮存、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标识标签、从业人员管理、电子追溯平台使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重点查处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及既定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企业生产加工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引导企业积极落实整改。市局组织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在生产环节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坚持问题导向,严控产品流出关口,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强化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粉丝粉条、食醋和豆芽等“四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7家,抽检样品19批次,查扣问题食用植物油200余桶,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专项检查还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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