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强对中国台湾产养殖鳗中的杀螟松的监控检查,修改中国产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检查为加强监控检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6月1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611第2号通知,加强对中国台湾产养殖鳗中的杀螟松的监控检查,将中国产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检查修改为加强监控检查。 基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6月1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611第2号通知,加强对中国台湾产养殖鳗中的杀螟松的监控检查,将中国产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检查修改为加强监控检查。

 

    基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5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530第1号),对中国台湾产养殖鳗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对养殖鳗中杀螟松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另外,因为解除对中国产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检查,基于2019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将其的检查频率设为30%。具体内容如下:

 

  

检查强化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9.6.11

中国台湾

养殖鳗及其加工品

残留农药(杀螟松)

JYOUETSU INTERNATIONAL CO.,LTD.

2019.6.11

中国

荔枝及其加工品(仅限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4-氯苯氧基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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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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