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氯氨吡啶酸等12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19年6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EU) 2019/1015号条例,修订氯氨吡啶酸等12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法规(EC) No 396/2005的附件II和III。 据了解,本次修订有氯氨吡啶酸(aminopyralid) 、克菌丹(captan)、氰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19年6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EU) 2019/1015号条例,修订氯氨吡啶酸等12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法规(EC) No 396/2005的附件II和III。

 

据了解,本次修订有氯氨吡啶酸(aminopyralid) 、克菌丹(captan)、氰霜唑(Cyazofamid)、氟噻唑菌腈(flutianil)、醚菌酯(kresoxim-methyl)、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螺甲螨酯(spiromesifen)、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氟苯脲(teflubenzuron)和四氟醚唑(Tetraconazole)在多种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