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幅度修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9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为:新设定、修改农产品中双胍辛胺、草铵膦等31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新设定乙草胺等5种农药的检测方法。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9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为:新设定、修改农产品中双胍辛胺、草铵膦等31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新设定乙草胺等5种农药的检测方法。

 

    韩国自2017年1月1日对热带水果和坚果类食品中的残留农药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2019年1月1日将对所有农产品推行该制度,因韩国食品标法更新较为频繁,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提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韩国食品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贸易顺利开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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