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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