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产。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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