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豁免一种农药助剂的残留限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1年11月12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1-24710号条例,豁免2-丙烯酸,端粒与N-(1,1-二甲基乙基)-2-丙烯酰胺,2-甲基-2-[(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磺酸钠(1:1)和亚硫酸钠(1:1)钠盐(2-Propeno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1年11月12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1-24710号条例,豁免2-丙烯酸,端粒与N-(1,1-二甲基乙基)-2-丙烯酰胺,2-甲基-2-[(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磺酸钠(1:1)和亚硫酸钠(1:1)钠盐(2-Propenoic acid, telomer with N-(1,1-dimethylethyl)-2-propenamide, sodium 2-methyl-2-[(1-oxo-2-propen-1-yl)amino]-1-propanesulfonate (1:1) and sodium sulfite (1:1), Sodium Salt)的残留限量。

 

据条例,当该助剂在食品或饲料商品上作为农药化学制剂中的惰性成分使用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1年11月12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2年1月11日前提交申请。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