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持续深化“三无”渔船打击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温州市渔政执法系统针对“三无”渔船这个海上事故“爆点”和治理“难点”,集中优势兵力、聚集攻坚火力,推进纵深治理。于2020年11月,再次部署开展“三无&

 温州市渔政执法系统针对“三无”渔船这个海上事故“爆点”和治理“难点”,集中优势兵力、聚集攻坚火力,推进纵深治理。于2020年11月,再次部署开展“三无”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共组织海上专项巡查61航次、实施“清港”21次、“清厂”检查18次,查扣处置“三无”渔船110艘。2020全年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筏)443艘,比上年度增长25.3%,有力打击遏制了涉渔“三无”船舶的滋生蔓延。

  一是压实整治责任。成立市、县两级共6个渔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深化“一打三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海上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三无”渔船专项整治“任务书” “责任单” “时间表” “考评账”,各级累计召开专项任务部署推进会21次,市级下沉督查6次,做到责任全线压实、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靠实末端管理。联合督导组深入沿海重点渔业乡镇(街道),分类指导基层部门做好“三无”渔船排查摸底和“先手”整治工作。如,对从事捕捞的“三无”船舶,通过强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动员渔民自行拆解;对从事养殖的涉渔“三无”船舶,通过统一登记造册,对应实际养殖规模限定船舶数量,采取刷写船名号和二维码等识别措施,有效规范日常监管。

  三是落实港岸清理。坚持“清港”与“清厂”同步推进、“打源头”与“削存量”同向发力,各地农业农村、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对停靠于港口锚地的“三无”船舶、船厂违规在建“三无”船筏实施“点穴式”检查清理,挤压清除“三无”船舶生存和制售空间。

  四是抓实海上治理。强化海上联合执法打击,全效构筑港清、陆查、海巡“三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严防行动期间涉渔“三无”船舶外逃和非法捕捞行为。11月至12月,全市组织市县2级海上联合执法巡查行动3次,渔政、海事、海警3部门海上联合巡查行动1次,累计出动各型执法船艇61艘次,执法人员773人次,全面构筑“三无”船舶强大整治声势和高压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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