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评定贵州省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通知(黔食药监餐发〔2017〕17号)

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餐发〔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生效日期 2017-02-06 有效性状态

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餐发〔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生效日期 2017-0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7_11176_8994241865.s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为了积极推进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对2016年度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进行年度复审,并对经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初评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新申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评定, 金阳大酒店、贵阳世纪金源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等378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定为2017年度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   贵州省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zip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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