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商标业务新版申请书式的公告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发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25 生效日期 2014-04-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业务新版申请书式,现予公布,新版申请书式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启用,旧版申请书式同时废止,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书式另行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   商标申请书式 *2014年4月28日上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4年4月25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