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商标公告》及《商标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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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28 生效日期 2014-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商标注册证》及《商标公告》,特此公告。

 

  商 标 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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