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12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125批次食品,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包括蛋制品1组(盐焗鸡蛋),全部合格;豆制品21组(砂锅豆腐、酱肥牛味等),全部合格;方便食品46组(麻辣干子、鸡汁魔片等),1组不合格;糕点1组(炒年糕),全部合格;肉制品26组(蜜汁烤翅、山椒凤爪等),全部合格;蔬菜制品4组(香辣金针菇、糖醋味藕片等),全部合格;薯类及膨化食品3组(核桃薄片、酱香土豆等),全部合格;水产制品5组(小黄鱼、麻辣小鱼等),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组(雪丹、提子等),全部合格;糖果制品9组(劲嚼软糖、CC乐糖等),全部合格;饮料6组(苹果味饮料、葡萄味饮料等),1组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安庆市开发区翰林堂文体经营部供样的雪檬(购进日期/批次2018年4月8日),苯甲酸检出值为0.437g/kg,标准规定为≤0.2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安庆市迎江区敬敷超市供样的手撕牛肉味(购进日期/批次2017年12月11日),苯甲酸检出值为0.13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1.xls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