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狂”加明矾 小摊贩被长乐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了让油条的口感更加松脆,一些不法经营者会在油条里加入明矾。如果超量使用,明矾中的铝离子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日前,一名在油条中添加大量明矾的摊贩被长乐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查,从去年2月开始,唐某在长乐区航城

  为了让油条的口感更加松脆,一些不法经营者会在油条里加入明矾。如果超量使用,明矾中的铝离子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日前,一名在油条中添加大量明矾的摊贩被长乐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查,从去年2月开始,唐某在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村口一棵大榕树下摆设临时摊位,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明矾生产油条并出售。

 

  同年8月17日,唐某销往附近小吃店的油条被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经检测,送检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为449毫克/千克,严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100毫克/千克。

 

  日前,长乐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唐某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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